家中贵重物品丢失两个月怎么处理

开化县律师 2025-04-12
处理遗失物的原则:1、拾取遗失物,应当返还权利人;2、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,知道权利人的,应当及时通知领取;3、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,按侵权行为处理。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;4、遗失物转让给他人占有的,权利人有权要求无处分权人赔偿损害,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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